一、辦理查詢時請檢附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影本)供受理查詢機關核對土地位置。
二、本系統所產製申請書係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三點附錄一(二)表格及其備註事項製作,僅供臺中市轄區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參考使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規定如另有其他應查詢項目者,應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為準。
三、臺中市環境敏感地區應免查範圍一覽表。
四、表列各查詢項目之查詢範圍倘經主管機關公告異動,上開附註事項之應查詢或免查詢地區尚未配合修正時,其查詢範圍仍以主管機關公告之最新資料為準,請洽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https://eland.cpami.gov.tw/SEPortal/Web_SEData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土地編定科,電話:(04)2217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