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動產說明書線上產製系統
成屋
預售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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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物件名稱:
一、標示及權利範圍:
(一) 坐落:臺中市
請選擇行政區
中區
東區
西區
南區
北區
西屯區
南屯區
北屯區
豐原區
東勢區
大甲區
清水區
沙鹿區
梧棲區
神岡區
后里區
大雅區
潭子區
新社區
石岡區
外埔區
大安區
烏日區
大肚區
龍井區
霧峰區
太平區
大里區
和平區
請選擇段小段
地號。
(二) 面積:
平方公尺。
(三) 權利範圍:
。
(四) 地籍圖及土地相關位置略圖等,如附件
。
二、
土地所有權人:
,
他項權利人:
,
登記簿上記載之管理人:
。
三、交易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
(詳如登記謄本)
(一)
所有權:
單獨
持分共有
。
(二)
他項權利:
地上權
永佃權
農育權
不動產役權
抵押權
典權
耕作權
。
(三)
有
無
信託登記。若有,信託契約之主要條款內容:
(依登記謄本及信託專簿記載)
。
(四) 基地權利
有
無
設定負擔。若有,設定負擔情形:
。
1.
有
無
他項權利設定(
地上權
永佃權
農育權
不動產役權
抵押權
典權
耕作權
)
。
2.
有
無
限制登記(
預告登記
查封
假扣押
假處分 及
其他禁止處分:
。)
。
3.其他事項(
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註記,其註記內容:
,
其他相關註記:
)
。
四、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
(一)
是
否
有依慣例使用之現況。若有,其內容:
。
(二)
有
無
共有人分管協議,
有
無
依民法第826條之1規定為
使用管理
分割
等約定之登記。若有,其內容:
。
(三)
有
無
出租,
有
無
出借。若有,其
出租
出借情形:
。
(四)
有
無
被他人無權占用。若有,其被占用情形:
。
(五)
有
無
供公眾通行之私有道路。若有,其位置如附件
,約略面積
平方公尺
。
五、使用管制內容:
(一) 使用分區或編定
1. 都市土地,土地使用分區:
(以主管機關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準)
。
2. 非都市土地,土地使用分區:
,用地編定類別:
(以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準)
。
3. 若未記載者,其管制情形:
。
(二) 法定建蔽率:
。
(三) 法定容積率:
。
(四) 開發方式限制:
都市計畫說明書有附帶規定以
徵收
區段徵收
市地重劃
其他方式:
開發;
屬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禁限建地區
。
(五)
是
否
屬
不得興建農舍或
已提供興建農舍
之農業用地。若是,其使用管制情形(非屬農業用地者免記載):
。
(六) 若屬土地開發者,敘明下列事項:
1.
是
否
位屬山坡地範圍。若是,其限制重點:
。
2.
是
否
位屬依水土保持法公告禁止開發之特定水土保持區範圍。若是,其限制重點:
。
3.
是
否
位屬依水利法劃設公告之河川區域範圍。若是,其限制重點:
。
4.
是
否
位屬依水利法劃設公告之排水設施範圍。若是,其限制重點:
。
5.
是
否
屬國家公園區內之
特別景觀區
生態保護區
史蹟保存區
。若是,其限制重點:
。
6.
是
否
屬飲用水管理條例公告之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
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若是,其限制重點:
。
7.
是
否
屬自來水法規定之水質水量保護區。若是,其限制重點:
。
8.
是
否
屬政府公告之
土壤或
地下水
污染場址。若是,其限制重點:
。
六、重要交易條件:
(一) 交易種類:
買賣
互易
。
(二) 交易價金:新臺幣(以下同)
。
(三) 付款方式:
。
(四) 應納稅費項目、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
1.稅費項目:
土地增值稅預估
元整,
地價稅預估
元整,
印花稅預估
元整,
其他:
。
2.規費項目:
工程受益費預估
元整,
登記規費預估
元整,
公證費預估
元整,
其他:
。
3.其他費用:
簽約費預估
元整,
所有權移轉代辦費預估
元整,
其他:
。
4.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五)
他項權利
限制登記
處理方式(如無,則免填):
。
(六)
有
無
解約、違約之處罰等。若有,其內容:
。
(七) 其他交易事項:
。
七、其他重要事項:
(一) 周邊環境,詳如
都市計畫地形圖
相關電子地圖
,並於圖面標示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之重要環境設施(包括:
公(私)有市場
超級市場
學校
警察局(分駐所、派出所)
行政機關
體育場
醫院
飛機場
台電變電所用地
地面高壓電塔(線)
寺廟
殯儀館
公墓
火化場
骨灰(骸)存放設施
垃圾場(掩埋場、焚化場)
顯見之私人墳墓
加油(氣)站
瓦斯行(場)
葬儀社
)
。
(二)
是
否
已辦理地籍圖重測。若否,主管機關
是
否
已公告辦理
。
(三)
是
否
有被越界建築。若有,其被越界建築情形:
。
(四)
是
否
公告徵收。若是,其徵收範圍:
。
(五)
有
無
電力,
有
無
自來水,
有
無
天然瓦斯,
有
無
排水設施等公共基礎設施。若無,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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